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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Chapter 126


跑!

        年轻的地精在空旷的平野上奔跑。

        他只穿着一条破烂的短裤,  全身上下都是伤痕,他能听见风声和草叶摩擦的婆娑声,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的喘息和心跳声。

        不知道跑了多久,  地精被一颗石头绊倒,  扑倒在了地上。

        这一扑让不知疲倦的地精失去了最后的力气,  他在草地里翻了个身,不由自主的抬起手来,透过指缝去看头顶的黄日蓝天。

        他只看了一会儿,  就用那抬高的手盖住自己的眼睛,  他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像是在哭,  可嘴角却上勾着。

        他出来了!他逃出来了!

        没有断手断脚,也没有被追上,从今天开始,他自由了!

        地精随手从身旁扯了一根草,  含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慢慢爬起来。

        他站起来,拍了拍自己屁股上的泥块,  茫然的环顾四周,等了一会儿,他才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去。

        就这么一直朝前走,渴了就和动物一样在泥坑里喝水,饿了就找点野果和植物根茎。

        地精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  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偶尔看到村子他也只敢绕开。

        偶尔,  他也能看到被押送的奴隶。

        里头会有他的族人。

        但他不敢过去,  只是远远的看上一眼。

        有时候经过树林,  他也能看到有人活动的痕迹,  但地精并不去寻找,住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知道跟他也差不了多少,不可能收留他。

        地精偶尔也会在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看到周围只有一户人家的屋子,他也会小心的讨要一点食物和干净的水。

        他走了许多地方,见过和曾经的他一样被鞭打的奴隶地精,也见过一身体面,有精灵服侍的地精老爷。

        从小就是奴隶的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地精都是奴隶。

        不知道走了多少天,地精在一个城边停下,他想找个落脚的地方,户籍查的不严,可以让他找份工作,混口饭吃的地方。

        他在这周围转了好几圈,终于选定了一个小城。

        城不大,城墙也矮——城墙矮意味着这座城应该很多年没打过仗了,城外树林茂密,地精这些天就靠吃蘑菇和菌类为生,就算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到树林里转一圈,也不会饿死。

        他也会到高处观察,发现住在这城里的种族很多,不像别的城镇,通常只有一个种族,别的种族都是仆人和奴隶,他能看到住在独栋小楼里的地精,也能看到扇动翅膀做买卖的精灵。

        这样一个地方,美好的让地精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住在这个城镇里的所有人,似乎都过着平等美好的生活。

        他能看到和他一样的地精牵着孩子的手走在路上,他们穿着麻布衣服,脸上带着笑,孩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放着蔬菜水果。

        其他人并没有对他们侧目。

        好像这一家人格外普通,没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

        地精观察了一个多月,越是观察就越是羡慕,越是想成为这座城的居民。

        这么多种族待在一座城市里,彼此之间没有争斗,没有歧视,最弱小的地精也能挺直腰板生活。

        并且他没在这座城内看到一个奴隶。

        没有人的手脚上戴着镣铐。

        终于在一个清晨,地精偷偷溜了进去,他不敢从城门进去,绕了几圈后找到了城墙的一个破洞,幸好他足够瘦小,天生又矮,虽然艰难还磨破了皮,但他还是钻了进去。

        可他进了城内还是不敢出现在人前,只能躲着人。

        终于,地精在深思熟虑之后,悄悄在深夜找到了之前他观察过的一家三口房门前。

        都是地精,对方过得那么幸福,可能他们愿意帮助他?

        就算不愿意帮助他,应该也不会告发他吧?

        地精鼓足勇气,敲响了这户人家的房门,很快,窗内亮起了煤油灯。

        男主人的声音很粗,带着被人吵醒的不满,带还是打开了门。

        门开的时候,地精看到了煤油灯散发的昏黄光芒,明明这光没有温度,却还是让地精觉得像是置身于阳光下。

        男主人看着站在门外瘦弱的只剩下一把骨头的地精,他愣了几秒,脸上很快挂上了和蔼善意的笑容,他微微侧身,让地精能够走进屋内。

        “进来吧,你是从哪里来的,饿了吗?我去给你拿点吃的。”男主人没有多问他什么,而是毫不阻拦的让他走进屋内。

        地精小心翼翼地走进去,他惊喜又惶恐,这样的屋子他从来没有进入过。

        他害怕自己的脚会将泥土带进这体面的房子里,于是在门口的地面上不断摩擦自己的脚底,确定没有泥土残留后才弓着腰走进去。

        屋里没有灯光,唯一的光源只有男主人手里提着的煤油灯。

        地精虽然进了屋子,但他还是不敢动,只是站在门口,他担心对方觉得他是坏人。

        男主人很快提着煤油灯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小篮面包。

        “你坐到这里来。”男主人冲地精招手。

        地精闻着面包的香气,不由自主的分泌唾液,他紧紧盯着篮子里的面包,眼睛像是在冒绿光。

        就在他要冲过去的时候,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女主人带着小主人下楼来了。

        地精不敢动了,他害怕,害怕被女主人赶出去。

        但意料中的责骂和驱赶没有到来,女主人的声音甜美又温柔,她站在楼梯上冲丈夫说:“是旅人吗?”

        男主人抬头对妻子笑道:“可能是迷路了吧?他应该饿了很久,等他吃饱了再问。”

        女主人走到男主人身边,她手里牵着孩子,一家三口脸上是统一的,幸福的微笑。

        “不要客气,请过来吃吧。”女主人,“我去给你倒杯奶,现在牛奶不好买,只有羊奶了,可以吗?”

        地精已经扑到了桌边,捧着面包狼吞虎咽,他听见奶字以后迅速抬头,冲着女主人不断点头。

        他看过奴隶主喝奶,奶很贵,别说他们这些奴隶,就是奴隶主也不能经常喝到。

        女主人很快去倒了一杯牛奶。

        小主人还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糖罐,抓了一把糖放到地精面前的桌子上。

        地精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

        他从没感受过这样的善意。

        这一家人都是好人。

        地精一边泪流一边咀嚼,他在心底发誓,他将来一定要报答这一家人。

        吃饱后,地精被带到了客厅里,客厅的桌上放着煤油灯,一家人都围着他,询问着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又为什么会这么狼狈。

        可能是这里太冷暖了,这一家三口心肠太好,地精的心理防线全部崩塌,他觉得既然都是地精,就算告诉他们应该也没什么,于是将自己的来历和盘托出。

        “真是可怜。”女主人叹了口气,“除了这里,地精去哪里都过不好。”

        男主人又问:“那你逃了这么久,没人会发现你吗?”

        地精摇摇头:“我走了很久才找到这里,可能有几十天。”

        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他们微笑着说:“那你现在应该很累,我们正好有一个空房间,可以让你好好休息。”

        地精感激的对他们说:“我一定会早点找到工作,一定会报答你们的!我第一年的收入全部给你们。”

        “不用,我们都是地精,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男主人带着地精去空房间,空间就在一楼,打开门的时候地精并没有闻到灰尘的味道,看样子这个房间竟然都有人回来打扫。

        房间里有一张床,女主人还抱来了一床被子。

        地精诚惶诚恐,他这一生从没觉得这么幸福过,恨不得此刻就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叫这对夫妻看看他有多感激。

        “早点睡。”男主人站在房门口,他轻声很轻很温柔,“明天叫你一起吃早饭。”

        地精连忙应道:“好、好的。”

        门缓缓关上。

        光亮消失了。

        地精这才发现,这个房间竟然没有窗户,他吓了一跳,离开小心翼翼地走到房门口,伸手推了推门。

        门没有锁上。

        地精松了口气,他有些责怪自己的多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别人好心收留他,又是同族,他竟然还怀疑别人要害他。

        害他有什么好处?他除了这一身血肉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更何况他的一身血肉也不值钱。

        但地精没有去床上睡觉——他没有洗澡,头上有跳蚤,身上有泥和灰,不敢去弄脏这家好人的床,于是他走到墙角,把自己蜷缩成一团。

        虽然没有睡在柔软的床上,身上也没有被子,但不用担心又野兽出现,也不受夜里的寒风吹,地精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慢慢睡了过去。

        ·

        天亮了吗?

        地精被一阵刺眼的光芒弄醒。

        他还有些恍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伸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在适应亮光的时候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儿了。

        他找到了一户愿意收留他的人家,还吃了人家的面包。

        他到了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遇到了天使一样的人!

        然而当地精放下手,才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在那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笼子里,他冲着亮光的方向看过去。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男主人背对着他,就在距离笼子不远处和一个人族说话。

        “他是逃奴。”地精听见男主人对那个人族说,“就算他死了也没人会发现,也不会有人追究。”

        男主人:“这个月我们还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吧?”

        人族冲他点头:“当然可以,只要下个月也按时带人来。”

        男主人抿了抿唇,小声说:“我们能叫来的亲戚都已经叫过来了……”

        人族却面无表情的说:“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每个家庭每个月必须交一个人过来,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交易。”

        “那我再想想办法。”男主人有些头疼。

        “你们在敢什么!”地精抓着栏杆,他冲着男主人大喊,“这里是哪里,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男主人转头看了地精一眼,他似乎有些不忍心,因此迅速转移视线,迅速朝外跑去。

        地精只能充站在原地的人族喊道:“你们要对我干什么?!”

        人族看向他,大约是觉得这个瘦弱的干巴巴的地精看着太过碍眼,面无表情地说:“你不用白费力气了,这里是地下,无论你喊得多大声都没人能听见,也不会有人救你。”

        “放心,你会有食物,能够活下去。”人族似乎一直住在地下,从来没有接触过阳光,皮肤是病态的苍白。

        “快把她牵过来!”一道刺耳的少年音响起。

        地精觉得面前人族的脸色又变白了。

        地精顺着发出人声的方向看去,有人从楼梯下来——那是一个少年。

        他穿着小羊皮做的靴子,戴着一顶绅士帽,穿着一件小号的燕尾服,他长得也很漂亮,金色的头发在油灯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光。

        少年从身后的一只手里接过一条绳子,他的笑声刺耳又嚣张:“还是三代直系,一个混血的杂种,也配当我的姐姐?”

        他拽着那绳子,楼梯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滚了下来。

        地精发现那“东西”好像是个人,那人很小,但不是地精也不是矮人,更像人族,他披头撒发,只穿着一条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裙子——是个女孩。

        她瘦的让那罩住她的裙子像个巨大的袋子。

        那根绳子牵着她的脖子,少年从上面走下来,拖着那根拴住女孩脖子的绳子,女孩只能在地上爬行,地精这才发现,她的手脚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弯向两旁。

        女孩像一条被打断四肢了狗,为了不被拖行,只能用关节抵着地面爬行。

        少年牵着女孩,他走到面色苍白的人族面前,甩着绳子问:“他们说今天来新货了?”

        对着地精男主人不假辞色,冷酷至极的人族在这个少年面前低下了头,他的声音里充满恐惧,轻声说:“是的少爷,就是他。”

        人族指向笼子里的地精。

        少年牵着女孩走到笼子边,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迎面而来,地精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

        他看到少年冲他动了动鼻子,似乎是在嗅味道。

        “他怎么这么臭?”少年捏住了鼻子。

        人族立刻说:“他是逃奴,还没来得及收拾。”

        少年撇撇嘴:“我不喜欢地精,下次让他们抓点精灵和人族过来。”

        人族立刻说:“我会告诉他们的,少爷不是最喜欢精灵的血吗?我已经给少爷准备好了,小姐……”

        他看向趴在地上的女孩。

        少年一脚踹到人族肚子上,他看着年纪小,力量却把人族踹飞了十几米远。

        “她是什么小姐?一个杂种。”少年低头看了眼女孩,冷笑道,“给家族蒙羞的东西。”

        “还不如我养的狗。”

        人族艰难的爬起来,他全身都在颤抖,却还要朝少年走过去,小心地说:“公爵说最近附近的城镇已经在调查人口失踪的事了,让您不要自己出去捕猎……”

        少年烦躁地踹了女孩一脚:“我知道,母亲已经说过了,你不用再重复。”

        人族松了口气。

        “对了,听说母亲有带回来了几个人?”少年眯起眼睛,“是要给我造几个兄弟吗?”

        人族不敢说话。

        这个少年是天生的恶魔,他明明是人类,却比天生的吸血鬼更残忍。

        被转化后,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他的嫉妒心也强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

        他不能容许转化自己的“母亲”有个杂种孩子。

        可他自己接触不了银子,杀不了自己的“姐姐”,虽然找过别的种族下手,但那些人还是顾忌着“大小姐”是公爵的亲女儿,不敢下手。

        最开始他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狠毒,愿意在“大小姐”面前装出好弟弟的样子。

        直到他发现,比起“大小姐”,母亲更在意他后,他身上的桎梏就卸去了。

        他不能杀她,可他能让她永远无法出现在人前,不会有人知道他有个杂种姐姐。

        这个姐姐是他的玩具,是他的狗,是他实验一切残忍刑具的试验品。

        她的四肢都被他打断,虽然四肢不会坏死,但没人帮她重新接上,她就永远不能再站起来走路。

        永恒的生命,不死的身体,对她来说成了诅咒。

        人族在少年结果装满血的酒瓶时看向地上的女孩。

        哪怕是他,看她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同情。

        身为女公爵唯一的女儿,还是自然生产的孩子,她原本应该比王室公主更尊贵,更幸福。

        可她却是一个杂种。

        所以她生来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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